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9年6月5日成立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掌

  1. 財務報表允當表達
  2. 內控制度執行與監控
  3. 會計師選(解)任及
  4. 公司潛在風險控管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如:光電產業、財會、學術、法學、),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 條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1.營業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而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多元化核心

 

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國籍 性別 具員工身分 年齡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光電產業 財務金融 學術 商務行銷 半導體 法律 會計 風險管理
50~60歲 61~70歲 70~80歲 3年以下 3年以上
獨立董事

羅懷家

中華民國 ρ
獨立董事

吳春光

中華民國
獨立董事

鄧及人

中華民國
獨立董事

林金穗

中華民國 Ο

註:1.Ο具有專業能力、具有部份能力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