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專區
●本公司注重團隊精神,信守誠實信用之原則,秉持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之態度,不使用貪腐及不道德的手段進行營運,致使商譽及第三人等蒙受損失,並為股東及社會負責。
●本公司尋求與利害關係人維持良好的合作關係,以期透過完善的溝通達成其權利之維護。
在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在客戶至上的政策下,提供為客戶量身定造、設計開發及量產的專業服務。本公司通過ISO14001,ITAF6949 ,ISO50001,ISO16949各項管理系統認證,確保產品設計與製造過程都能達到最高標準,充分滿足客戶要求。
在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部分:
1.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A.本公司員工除享有健勞保、團保、退休金給付等一般福利外,其由公司提供之福利包括:停車位補助、發給年節獎金、舉辦年終晚會、員工生育傷病救助、員工
保健計劃、婚喪補助、教育訓練、發行員工入股辦法及員工酬勞紅利等。
海外公司亦依當地環境設有:五險一金、退休金、社會保險、強基金、員工生育傷病補助、意外保險等;及免費供應膳宿、舉辦年終同歡晚會、婚喪喜慶補助及健全之娛樂設施等。
B.本公司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遴選福利委員辦理職工福利事項,其福利金來源為成立及增資時提撥資本額1%,每月營業額提撥0.2%,下腳變賣提撥40%。由福利委員會訂定年度計畫及預算,定期召開福利委員會會議,討論、議決及舉辦各項福利活動,公佈福利金收支情形。
海外公司依當地法令設有工會,執行年度計畫及各項活動,並依國家規定按工資總額提列不超過14%之福利金,以供全體員工舉辦各項福利活動費用。
C.本公司為鼓勵同仁提早布局退休計畫,特別提出員工持股信託方案,除了原有的每月退休金提撥之外,自2021年5月起實施員工持股信託,公司與員工每月提撥對等金額透過信託方式,幫助員工每個月穩定累積個人財富,作好退休準備。
(2)退休制度及其實施情形
A.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有職工退休辦法,從業人員之退休皆依有關退休規定及本公司所頒退休辦法辦理。為使本公司員工在職時能安心工作,並維護其退休後生活,選擇舊制之員工其退休準備金依每月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由民國九十三年三月獲准成立之勞工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其儲存與支用。另外選擇新制之員工則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依個人薪資提繳百分之六存入勞保局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若勞工有自願提繳者亦將其提繳金額存入相同帳戶中。
B.海外公司依當地勞工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條例等法令,從業人員退休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所提供相關表單,並由公司專人負責辦理職工退休手續。
(3)勞資間協議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含海外公司)已依勞基法、勞工法、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維護勞工的合法權益。為營造和諧之勞資關係,公司定期召開勞資會議、提供員工申訴管道,讓員工抱怨之管道順暢,自成立至今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並無因勞資糾紛而需協調之情事。
(4)進修、訓練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含海外公司)已訂定「教育訓練管理辦法」,做為規劃員工發展與執行訓練作業的依規。為使本公司員工皆能了解公司沿革、目標與使命,並熟悉工作環境與相關規章制度,本公司提供新進員工職前訓練;到職後三個月內,各部門主管另針對該部門之新進人員實施專業訓練,在教育訓練方面,我們透過多樣化的學習管道,培養員工的知識技能,包含線上課程、知識管理平臺、外部訓練、海外駐廠訓練、講座、研討會、工作現場指導、主管及同儕指導。並且設計多元化的訓練課程、強化員工中的個人專業技能,包含新人訓練、在職訓練、專業訓練、自我發展、主管才能。讓員工皆能具備執行各項工作業務之能力。
(5)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A.本公司(含海外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勞工法」、「勞動法」等規則,制定員工手冊(工作規則、行政管理文件)及各項規章制度,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B.本公司(含海外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勞工法」、「勞動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女職工特殊保護法」等,訂定生理假、生產假及有關女性生理特質和母性保護之規定;並有育嬰留職停薪及哺乳期間等親職假之規定。
C.本公司(含海外公司)設有員工意見反應箱及雙向橋,讓員工意見得以直接反應;另定期舉行高階主管餐敘、員工全員會議及資深同仁管理會議,暢通公司內部溝通管道以維護員工權益。
在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每年依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召集股東會,亦給予股東充分發問或提案之機會,投資者可藉由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表達意見。並設有發言人制度以處理股東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本公司亦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公告申報事宜,及時提供各項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之資訊。
聯絡方式:
發言人:馬明珺 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張寶玲 經理
電 話:+886-2-2225-3733
在供應商關係 :
本公司有嚴格的供應商評選制度,一旦建立合作關係,則尋求與供應商間維持長遠與穩定的合作,使產銷流程更加順暢。
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 +886-2-2225-3733 轉8502
傳真: +886-2-2225-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