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電子持續致力於追求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透明化、即時化、公平化,而為完備與強化組織運作之機制,於民國100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功能性委員會。
為了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標準,光鼎電子於2010年成立薪酬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監督、審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計劃,並擁有決議權。薪酬委員會監督範圍包含董事長、全體高階主管及經理人之報酬,以及員工激勵、分紅計劃。光鼎電子薪酬委員會成員共三名,包含三位獨立董事,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並避免委員和公司間利益衝突的風險。依本公司訂定之「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酬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會議二次,2021年薪酬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薪酬委員會職責如下:
1. 為吸引、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本委員會應每年檢討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計劃。
2. 承董事會之授權,本委員會應每年審核並決議關於董事長及高階經理人之薪酬。
光鼎電子董事會成員之背景資料、學歷、兼任其它公司職務之情形及董事出席率之揭露,皆已公佈於公司年報,並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與公司網站(www.paralightaiwan.com)中查詢到公司年報資料。2018年度,董事會共召開6次會議,薪酬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