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员会

光鼎电子持续致力于追求公司治理及财务资讯透明化、即时化、公平化,而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之机制,于民国100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置「薪酬委员会」功能性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光鼎电子于2010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监督、审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并拥有决议权。薪酬委员会监督范围包含董事长、全体高阶主管及经理人之报酬,以及员工激励、分红计划。光鼎电子薪酬委员会成员共三名,包含三位独立董事,以维持薪酬委员会之独立、专业与公正性;并避免委员和公司间利益冲突的风险。依本公司订定之「薪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薪酬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会议二次,2013年薪酬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委员会职责如下:

1. 为吸引、激励及留任公司所需之专业人才,本委员会应每年检讨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计划。
2. 承董事会之授权,本委员会应每年审核并决议关于董事长及高阶经理人之薪酬。

光鼎电子董事会成员之背景资料、学历、兼任其它公司职务之情形及董事出席率之揭露,皆已公布于公司年报,并可在公开资讯观测站与公司网站(www.paralightaiwan.com)中查询到公司年报资料。 2018年度,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薪酬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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